Que signifie? December 20, 2024, 1:50 pm / shane09isb.pages10.com 如果将代购者代购的全部毒品都计入贩毒数量,那么,为何非要对收取的部分毒品作出“以贩卖为目的”的限定呢?《武汉会议纪要》“以贩卖为目的”的限定存在难以自圆的问题,而且实际上将“以吸食为目的”的“代购蹭吸”行为完全排除在犯罪之外,故《昆明会议纪要》删除了“以贩卖为目的”的限定。实际上,代购者收取部分毒品,与代购者获取金钱后再用金钱购买毒品并无本质区别。需要注意的是,这里的“部分”是相对于代购毒品的整体购毒款、毒品而言的,并不是一个数量等级,与刑法中规